【記者 陳安婷/採訪報導】
「振興三倍券」將於7月15日啟用,台灣高鐵特別制定「旅客運送契約之振興三倍券相關暫行條款」等規範,無論紙本或數位的「振興三倍券」均可購買高鐵車票;而旅客若需購買各種車販商品,則可使用紙本三倍券結帳。
台灣高鐵對於使用「振興三倍券」購買高鐵車票、車販商品及旅遊行程,說明如下:
一、旅客使用綁定數位三倍券之信用卡,可於高鐵網路訂位系統、T Express App、TGo會員網路兌換專區、網路團體票訂購專區、車站窗口、車站自動售票機購買高鐵車票、一般團體票、回數票與定期票(各通路可購買之產品或有不同),相關規範依照高鐵「旅客運送契約」條款,並無特殊規定。台灣高鐵之網路訂票、T Express App、TGo會員網路兌換專區、網路團體票訂購等平台,均已納入「振興三倍券」電商白名單,相關線上交易均可累計數位三倍券交易金額。
二、旅客使用綁定數位三倍券之悠遊聯名卡或一卡通聯名卡,可直接於驗票閘門感應搭乘高鐵自由座,所扣款項適用數位三倍券之累計交易金額。
三、旅客使用紙本三倍券限於車站窗口購買高鐵單程或去回程車票,不可購買團體票、回數票與定期票,為遵循政府頒訂之不得找零、兌換或退換現金之規定,採多不退但少則要補現金之做法,所購車票(磁票)將蓋專用戳章,不得辦理退票,但可於車票有效期限內不限次數辦理變更且免收手續費,每次變更票價差額多不退少補,可變更之最後乘車日為今年12月31日。
四、高鐵列車販售商品,僅受理旅客以紙本三倍券購買,且售出後無法辦理退貨;惟若購買商品有瑕疵時,旅客可持發票及瑕疵商品向高鐵公司要求更換相同品項之商品。
五、高鐵公司積極透過異業結盟帶動旅遊風潮,並針對民眾不同的需求推出多元化旅遊產品,包括「高鐵假期」、「高鐵飯店聯票」、「高鐵交通聯票」、「高鐵活動套票」等,屬於由飯店、旅行社或ibon售票系統代收轉付之交易,相關通路受理之「振興三倍券」型式不一,需請民眾逕洽高鐵合作之旅行社、飯店或ibon售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