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安婷/採訪報導】
「《終章》-全華網事件結案與權利返還說明會」16日舉行,宣告全華網詐欺案邁入終章,在事發至今10年、訴訟長達8年後,數百位受害藝術家的權利獲得返還。同時,藝術家劉國松在此事件中,以個人債權517萬交換促成關鍵突破,幫助眾多藝術家化解長年隱憂,文化部長李遠為此親自頒贈一等文化獎章,表彰其精神典範與作為。

全華網事件起於2011年、2015年、2016年,林株楠分別以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名義,提出「臺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臺灣新銳藝術家特輯」出版計畫申請文化部補助,並以此誘使逾700多位藝術家簽署逾越執行補助計畫範圍的同意書,詐欺取得不當授權及權利讓與。
律師胡中瑋說明,藝術家劉國松與全華網進行訴訟誹謗案件長達8年,最後判定劉國松簽署同意書無效,而全華網及負責人應賠償517萬元。在此期間,有愈來愈多的藝術家發現自己也簽下同意書,個別尋求律師協助,文化部也於2017年接獲消息後即組成專案處理小組、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將全案依法移送檢調偵辦。
臺北地檢署於2019年8月起訴負責人林株楠及業務員等人,臺北地方法院於2024年12月一審宣判詐欺罪成立,但因林株楠於判決前死亡,法院依法以不受理結案,全案僅業務員1人遭判刑,更因法院認定檢調單位扣押的各類型同意書皆屬林株楠所有物,而無法宣告沒收。臺北地檢署及受害藝術家不服判決結果再提起上訴,全案正由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

蕭雄淋律師將此案形容為藝術界世紀大災難,其中涉及俗稱賣身契的同意書高達6千多張。林信和律師回憶,當初看見藝術家無助的樣子,以及簽署讓與終身著作權、永久無償專屬授權利用、永遠專屬代理銷售等意旨之非法同意書,便號召組成義務律師團協助。
文化部指出,這場造成國內藝文生態嚴重衝擊,眾多藝術家長達10多年的身心煎熬,能讓全案邁入終章的關鍵,是同為受害者的藝術家劉國松以其另行提告全華網公司及林株楠獲判勝訴的賠償金債權,交換林株楠的繼承人放棄詐欺取得的各式不當權利,讓這批從林株楠的繼承人手中取回、未經檢調單位扣押的同意書就此失效。
劉國松女兒劉令徽呼籲藝術家一定要重視著作權,纏訟8年期間,他們也常感苦悶焦慮,所以更願意幫助所有人,劉國松也希望能協助受害藝術家儘快解決問題,同時,劉國松也將此批同意書移交文化部,由文化部發還給藝術家。而文化部特別頒贈一等文化獎章,表彰劉國松的重大貢獻與精神典範,也是文化獎章設立以來,第2位獲頒一等獎章者。

2015年,劉國松曾聯絡幾位藝術家告知被詐騙,高師大榮譽教授洪根深才知道自己也是受害者,他的內心十分煎熬,幸好在文化部、文建會、律師團、民間團體以及藝術家們共同努力下,才有今天的成果。洪根深認為此件世紀大災難,涉及到政府威信、藝術家一生的創作新血,希望未來司法要秉持公平正義,讓台灣文化藝術本土主體性邁向最重要一章,也是文化部強調重視文化主體性的意義與價值。

長期為全華網案奔走努力的臺藝大榮譽教授羅振賢,則特別感謝監委劉德勳、林信和律師等義務律師團的協助,促成集體公訴。他表示,許多藝術家都非常單純,當時他們在不知情下簽名,今天結果是雨過天青,但藝術家未來應更謹慎。他也十分肯定文化部在這段期間開設多堂著作權的課程,提昇創作者對權利與義務的認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