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安婷/採訪報導】
臺中市文化局繼紓困1.0說明會之後,5月18日再擴大辦理2.0輔導說明會,文化局長張大春親自主持,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賴世哲專委應邀出席,說明文化部藝文紓困2.0及申請方式,文化局並邀請專家成立輔導平台及邀請演藝團隊經驗分享,近百位藝文人士提出不少紓困申請疑問,與文化部代表交流釋疑。
張大春局長表示,3月31日所辦理的演藝團體紓困輔導說明會,廣獲藝文團隊肯定,因應文化部「藝文紓困2.0」推出再辦理此次說明會,並增加邀請本市視覺藝術類之藝術家、藝廊、畫會及工作室出席,文化局將於下半年疫情紓緩,推出各類藝文振興方案,陸續開放並辦理藝文活動,協助藝文團隊振興。
文化部專委賴世哲清楚回復臺中藝文人士對紓困申請之疑問,並表示,「藝文紓困2.0」強化對藝文工作者的照顧,除補助自然人外,對藝文事業提供紓困支持的目的也是在照顧員工,未申請勞動部補助方案的藝文工作者,可檢附今年內受疫情衝擊之事證,向文化部申請本次4月到6月的紓困2.0「減輕營運衝擊補助」。
臺中市文化局推出的「藝文紓困3+2」,包括場地費用全額退還、放寬受補助演出之辦理期限、補助款提早撥款,另外透過線上劇場、表演藝術徵件等計畫協助團隊提升,鼓勵團隊多元創作累積能量,線上劇場最高核定3萬元,表演藝術升級最高核定30萬元,預計5月底前公告獲選名單。另聘請藝文紓困輔導員,提供演藝團隊申請文化部藝文紓困2.0的諮詢輔導,以度過疫情難關。文化局也成立「臺中市演藝團體大平台」官方line群組,協助演藝團隊即時瞭解藝文紓困資訊。
文化部「藝文紓困2.0」自5月4日起受理申請,發布藝文紓困2.0兩項補助之申請須知,「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申請至6月10日止,每事業補助金額以250萬元為上限,自然人每人補助金額以6萬元為上限。針對員工人數較多之大型且受衝擊嚴重藝文事業,新推出「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助」,受理申請日期從5月4日至7月31日止,申請補助金額不受250萬元之上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