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表演藝術相挺PLUS措施 6/1起紓困計畫開始收件

文化局藝文紓困措施,6月1日起紓困計畫開始收件

【記者 陳安婷/採訪報導】

疫情急遽升溫,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於5月16日至6月8日關閉所屬的藝文場館, 5月19日全國警戒升至第三級後,演藝團隊的演出、工作坊或推廣活動也紛紛取消或延期。為了陪伴演藝團隊度過難關,臺中市文化局推出「2021表演藝術相挺PLUS」紓困措施,提供「場館免費」、「紓困徵件」、「放寬期程」及「諮詢平臺」四大措施,6月1日展開今年第二波紓困計畫收件作業,力挺在地演藝團隊和藝文環境發展。

臺中市文化局表示,臺中市品牌演藝團隊5-6月取消或延期超過190場活動,藝文工作者的生計也面臨難題,因此,文化局升級推出「2021表演藝術相挺PLUS」紓困措施。

「場館免費」指新北巿立案演藝團體今年1-12月,使用文化局各中心演藝空間之場租免費;「紓困徵件」則推出兩波,第一波於5月核定48組本巿立案演藝團體計畫,總經費600萬元,團隊因應疫情得將計畫調整為線上或戶外演出,6月1日起第二波紓困計畫的收件作業開始;「放寬期程」指獲文化局補助之表演藝術活動,因應疫情得延期至年底前辦理;「諮詢平臺」提供專業諮詢及輔導,並透過「臺中市政府演藝團體平台TCGPA」line群組,即時發布文化部及文化局藝文紓困資訊。

文化局指出,第二波表演藝術紓困方案,自6月1日起開放收件,只要是臺中市立案演藝團體皆可提出申請,提案計畫包含樂譜、劇本和舞碼之編創、技藝傳承、教案研發、講座課程等類型,單一團隊最高核定20萬元,第一期款的撥款比例可達80%,降低團隊在計畫前期的支出負擔。

文化局自109年因應疫情推出「藝文紓困3+2」、「藝文紓困2.0」措施,今年2月啟動「2021藝文紓困」計畫,如今因應疫情升溫,將藝文紓困措施擴大並延長執行到年底,協助演藝團體度過難關。

文化局藝文紓困措施,6月1日起紓困計畫開始收件
▲文化局藝文紓困措施,6月1日起紓困計畫開始收件。 (圖/臺中市文化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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