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電信網路有效利用及加速5G基地臺建設 NCC通過2草案

【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NCC日前於第891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及「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兩草案。「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之訂定係著眼於適用電信管理法架構下,設置公眾電信網路之申請程序、應檢附文件及審查基準等事項,以達法規之明確性,並調和電信法既有實務運作與電信管理法鬆綁架構之監理需求。「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主要係配合電信管理法之精神,將基地臺分級管理,並簡化基地臺設置及審驗程序。

NCC說明,電信管理法最大變革之一即是將過去電信法以機線設備之有無,所建構以業務別分類管制之垂直管理架構,改為依據基礎網路層、營運層及內容應用服務層之水平式「行為管理」思維模式,並以有無使用無線電頻率及電信號碼,將公眾電信網路分為使用電信資源與未使用電信資源二類,而制定相關規範,以營造自由創新與公平競爭之產業環境。

▲NCC的議決也讓媒體與電信結合發展,成為產業運營趨勢。(大媒體資料照)

「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草案基本架構,主要涵括申請設置使用電信資源之公眾電信網路者所應檢具之營運計畫、網路設置計畫、電臺設置規劃書應載明事項及審查基準,以及申請設置未使用電信資源之公眾電信網路者所應檢具之網路設置計畫應載明事項及審查基準。至於「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係以現行「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為基礎,配合電信管理法施行後,鬆綁電臺管理,將基地臺設備依功率分級管理,並簡化基地臺設置及審驗程序。

NCC強調,由於數位匯流發展已轉為藉由新興數位服務需求,帶動網路基礎建設之彈性與活用,可預期單一接取網路將無法滿足未來通訊傳播服務傳輸能量需要,因此公眾電信網路基礎建設之需求將日益迫切。而電信管理法已賦予公眾電信網路設置之彈性,「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草案之訂定精神,係為實現電信網路基礎設施及無線電頻率之更有效利用;另「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之修訂,亦可加速5G基地臺建設速度,讓國人可早日使用到高速的5G新服務,並帶動物聯網之發展。NCC將併同108年11月18日第887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之「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預告該三草案60日,以徵詢各界意見,並於期間辦理公開說明會,俾使法規之訂定更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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