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藝文工作者勞權及職安 文化部發布勞動法規指引及契約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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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安婷/採訪報導】

近日劇組人員溺斃的意外事件引發外界重視,為落實保障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及職業安全,文化部今(21)日發布《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及《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之契約指導原則》。文化部表示,2項行政規則提供文化藝術事業及工作者重要參循,後續將與勞動部、各藝文公(工)協會等合作,於6個月內提出符合不同藝文工作類別需求的承攬或委任契約範本,並強化辦理職業安全課程,及與地方政府研議相關藝文產業應提工作安全防護計畫等。

文化部表示,2021年修訂通過《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增訂勞動權益保障專章,文化部隨即展開勞動法規指引及契約指導原則等相關法令修訂作業,2項行政規則草案於2021年公告並召開線上諮詢會,經彙集各界意見修訂後正式公告,後續將編撰相關教材及辦理說明會,向藝文事業及工作者宣導說明。

此外,文化部亦將與勞動部、藝文公(工)協會等合作規劃職業安全及權益保障相關課程,以提高事業及工作者職安意識並落實於現場工作;針對部分具高危險工作類型如影劇、表演藝術等,文化部亦將與地方政府研議,要求現場工作前應提出「工作安全防護計畫」,包含防護機制、設備、人員等必要檢視清單或項目,對於相應的特殊性安全防護所需增加經費,文化部亦將研議予以專案補助,期盼確實落實各項拍攝、表演工作等人員衛生安全保護工作。

▲保障藝文勞權及職安,文化部發布勞動法規指引及契約指導原則,圖為部長李永得。(圖/資料照)
▲保障藝文勞權及職安,文化部發布勞動法規指引及契約指導原則,圖為部長李永得。(圖/資料照)

文化部說明,勞動法規指引訂定目的,是為確保文化藝術事業瞭解應遵守的各項勞動法規,保障所僱用文化藝術工作者勞動權益,包含應遵守的制度、工資、工時、職業衛生安全、性別平等及社會保險等注意事項、核心參考指引說明與勞動法規依據,提供文化藝術事業及工作者檢視及運用。

契約指導原則部分,主要作為藝文工作者與業主簽訂契約前的合理性檢視參考,內容除以「總則」將承攬或委任契約應約定事項及法律上常見爭議加以敘明,另針對藝文工作者工作類型多樣性,分別提出「藝術創作」、「表演藝術經紀」、「展覽、銷(售)型藝術經紀」、「表演藝術演員」、「表演藝術技術人員服務」共5項契約指導原則暨契約要領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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