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紓困第一槍! 新北減少市場使用費八成 減輕攤商負擔

新北公有市場攤商使用費減收80%,另外三座委外公有市場不動產租金減收80%,減收3個月,如有需要即延長

【記者 陳安婷/採訪報導】

中央26日公布「因應疫情新一波振興作為」,新北市政府27日便召開跨局處會議,決議公有市場及市有不動產方面,新北公有市場攤商使用費減收80%,另外三座委外公有市場不動產租金減收80%,減收3個月,如有需要即延長;市有不動產出租作營業使用者,租金減收50%、權利金(如國民運動中心、漁市等)最多減收35%。減收期間自今年5月1日至7月31日,共計3個月。

新北市政府秘書長林祐賢強調,來市場買的人少,生意已經不好,甚至攤商自己感染,家人也感染,可能兩、三個禮拜都不能出門做生意,這對一家人的生計影響非常大。因此,對於市場攤商的照顧,新北市的動作一定要快,一定要全面。

新北公有市場攤商使用費減收80%,另外三座委外公有市場不動產租金減收80%,減收3個月,如有需要即延長
▲新北公有市場攤商使用費減收80%,另外三座委外公有市場不動產租金減收80%,減收3個月,如有需要即延長。(圖/經發局提供)

在地方稅賦上,營利事業停歇業或縮小營業面積的業者,房屋稅率由原3%降為2%。各類車輛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未使用之期間,牌照稅可按日免徵。娛樂業停業期間可向稅捐稽徵處主動申請停徵。

在社會住宅及文藝場館方面,新北市社會住宅的承租人自5月1日至7月31日得申請租金緩繳50%,於往後一年內、分12期無息攤還;藝文場館如遇停演,即退還全額場館租金及保證金,適用期間自111年5月1日至7月31日,共計3個月。

新北市社會住宅的承租人自5月1日至7月31日得申請4個月租金緩繳50%
▲新北市社會住宅的承租人自5月1日至7月31日得申請4個月租金緩繳50%。(圖/經發局提供)

副秘書長張其強表示,現在是「救急不救窮」,要讓受到正面撞擊的業者,像是餐飲、零售、旅遊等,先度過眼前的難關,要趕快急救,先紓困,先活下來,才能談以後要吃什麼補品。市府一定針對受創最嚴重的底層經濟,給予最多的協助,大家一起共度難關。

市有不動產出租作營業使用者,租金減收50%、權利金(如國民運動中心、漁市等)最多減少35%
▲市有不動產出租作營業使用者,租金減收50%、權利金(如國民運動中心、漁市等)最多減少35%。(圖/經發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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