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安婷/採訪報導】
《民法》法定成年年齡下修,只要年滿18歲即可獨立從事商業行為。新北市府為協助青年穩健創業,特別邀請專業講師傳授創業新手必知法律資訊,首場課程已於2月9日開課,現場互動熱絡,未來2月23日與3月15日還有2場次課程,歡迎有興趣的青年踴躍報名,吸取新知。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新北市境內公司、商業及工廠家數將近30萬家,為全國之最,同時擁有多元的產業型態。112年民法修正後,18歲青年即為「成年人」,依據《公司法》及《商業登記法》規定可獨立參與公司設立或經營,擔任公司發起人、董事以及商業組織的股東。經發局攜手青年事務局推出3場次青年創業課程,協助青年瞭解公司的稅務、法務等相關知識。首場課程已於2月9日在新北創力坊圓滿結業,吸引將近50名學員參訓,以政府創業搖籃培育優秀人才,孵化下一批獨角獸企業。
此次課程主題多元,涵蓋稅務、法務、會計等面向,協助青年瞭解如何選擇創業組織類型、建立設立公司基本觀念等。現場講師與學員互動熱烈,「是否可以公司名義向自然人提告?公司是一個獨立的人,當然可以進行法律訴訟行為」、「公司成立基金會目的為何?成立基金目的很多,例如從事公益慈善活動等,當然也有可能公司基於節税的考量」問題非常多元,授課的李重慶講師除逐一回應外,特別提醒學員成年後可獨自做出許多決定及享受權利,但同時也須負擔必要的責任與義務,因此在初期設立公司的過程中,更應審慎評估,依需求選擇適合的組織型態、留意法律規範,降低創業風險。參與學員表示,藉由講師深入淺出的解說,解析申請公司設立登記的流程、股東人數、資本額設立基準等,迅速提升創意技能。
經發局補充,18歲是青少年轉為成年的重要一步,開設公司更是有相關民法、商業法令的責任。新北市後續將於2月23日與3月15日兩天下午,分別在新店寶高智慧產業園區與新北市政府辦理2場次課程。歡迎有興趣的青年踴躍報名,相關資訊可上「來趣新北金發局」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economic.gov)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