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逯小兵/採訪報導】
為維護漁港安全,新北市政府101年針對漁港安全發布公告,禁止私自在漁港燃放鞭炮、施放天燈或生火烤肉,市府請民眾特別注意,漁港不生火不放炮,「虎」你(讓你)平安過好年。
新北市漁產豐富多樣,漁港景色優美,是過年期間市民朋友出遊的好去處,想品嚐遠近馳名的萬里蟹、貢寮鮑料理,或吹吹海風、欣賞海景,新北漁港絕對能滿足所需。此外,漁港安全也不會鬆懈,農曆新年期間,是大部分漁船靠港維修、漁民進港休息的時段,為來年整備或犒賞自己,因此,炮竹等危險易燃物品將更有可能對港內漁船機具或是漁民造成安全上的威脅,不可不慎!
新北市府101年公告「為維護本市漁港安全及環境衛生訂定管理事項」,明定漁港區域內未經申請,嚴禁攜帶炮竹、燃放鞭炮、施放天燈、生火烤肉等行為,違反者將依漁港法第21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市府亦協請當地安檢所執行漁港巡查,漁港的安全需要大家一起來守護。
新北市漁業處表示,過年期間是民眾出遊放鬆,也是漁船進港維修保養的熱門時段,提醒大家開心之餘一定要特別注意安全,到漁港拍照打卡吃海鮮,切勿攜帶炮竹等危險物品到漁港內,共同維持漁港環境和安全。疫情期間出遊也請市民朋友注意個人防疫措施,勤洗手、戴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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