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規管鬆綁 產業建言因應 有線寬頻協會建言 有線電視系統鬆綁為首要

【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傳播產業因時空環境的改變而面臨法令的修正與政策的調整,因而業界也出現鬆綁的提議以因應市場的正向發展趨勢。依據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歷來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簡報及建言,內容均反應有線廣播電視所受之規管遠較MOD、OTT TV更為嚴格,相關規管例如黨政軍投資之限縮、市占率1/3之上限、費率管制、頻道異動上下架均需NCC核可等繁多規定,基於數位化時代來臨,媒體樣態已然改變,網路視訊已成觀影主流,該會籲請NCC儘速檢討鬆綁有線廣播電視,以齊一標準監理所有的視訊平台,以符合市場需求。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秘書長彭淑芬表示,現今媒體市場已是百家爭鳴、產業過度競爭,媒體意見市場多元之象,由於黨政軍條款已於2003年訂定,源於黨政軍退出三台運動,是為解決個案問題,在立法之後變成通案,而且只適用於民營企業,近18年來產生許多窒礙難行之處,已經悖離當初的立法意旨。

有線電視系統的監管鬆綁一直是產業界重要的呼籲與建言。(記者 辛澎祥/攝)
▲有線電視系統的監管鬆綁一直是產業界重要的呼籲與建言。(記者 辛澎祥/攝)

彭淑芬指出,緯來電視網換照就是最經典的案例,從106年至109年,主管機關對緯來綜合、日本、體育台做出3年內改正違反黨政軍條款附附款核可換照,然緯來提起訴願及訴訟均獲勝訴,行政院及法院多次撤銷行政處分,但主管機關仍一再重為相同的行政處分,衍生一連串無限輪迴法律爭訟,徒然浪費社會資源與國家人民的財產,已到非修法不可的地步。

NCC對傳播與通訊產業的管理與規範,為協會與業界討論的焦點。(記者 辛澎祥/攝)
▲NCC對傳播與通訊產業的管理與規範,為協會與業界討論的焦點。(記者 辛澎祥/攝)

據了解,高等行政法院在判決中表示,股票公開市場之資金投資,非廣電事業所能預知且無法排除,不具可歸責性也無履行該條款之可能性。彭淑芬以有線寬頻產業立場建議,儘速修訂「有線廣播電視法」對有線電視系統鬆綁,首要之務即修訂「黨政軍」條款。如果仍然擔心而為防弊,至少可以修訂為「允許政府間接投資比例上限10%,並排除政府基金之投資,以容許政府以投資理財為目的,對產業挹注資金活水,以幫助產業生存發展」。對現況與未來的產業發展具有正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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