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發展基金 詢答對立交鋒 購藏擴充至公媒 2.5億預算朝野關注

【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文化部112年度預算案,邀請文化部長李永得進行報告,其中新設立文化發展基金的預算編列及業務用途受到朝野立委的高度關切。其中,國民黨籍立委林奕華則質疑文化發展基金包藏公共媒體的運營補助費用,要求文化部能夠放過對公共媒體的掌控,但這樣的論點卻引發李永得的不悅,並回應文化部對基金規畫使用的立場,雙方對立交鋒,將文化發展基金的編列使用與公共媒體的受補助發展的結構呈現對等關係的疑慮,讓會場充斥緊張氣氛,也讓文化發展基金的未來備受外界關注。

李永得部長表示,文化部是依據文化基本法中之規定,文化部應設置文化發展基金,辦理文化發展及公共媒體等相關事項。李永得說,設立文化發展基金,已在實現財源範圍內量入為出,而基金成立初期,核心業務以購藏為主,購藏範圍涵蓋畫作、工藝品、傳統藝術等作品,以表達對藝術家的支持,等到有適足財源後,將逐漸擴充至包含公共媒體等業務範圍。

文化部長李永得說明文化發展基金的設立背景與業務用途。(記者 辛澎祥/攝)
▲文化部長李永得說明文化發展基金的設立背景與業務用途。(記者 辛澎祥/攝)

林奕華指出,文化發展基金的母法是文化基本法第24條,其中確實有提到辦理公共媒體相關事務。但文化部制定基金保管及運用辦法時應要衡量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將基金用在對的地方,補足公務預算不足,而不應把公共媒體相關事務的經費放在基金用途的第一款。至於李永得部長提到因每年公共電視預算不足才有此規劃,林奕華表示,目前正在行政院討論的公共電視法草案就有增列預算的條文,她認為公共媒體預算保障應回歸公視法修法,而不是放在模稜兩可的基金收支保管辦法。

立法委員林奕華質疑文化部設立文化發展基金,竟包藏公共媒體事務而顯極度不滿。(記者 辛澎祥/攝)
▲立法委員林奕華質疑文化部設立文化發展基金,竟包藏公共媒體事務而顯極度不滿。(記者 辛澎祥/攝)

另外,林奕華也批評文化部不尊重法制程序,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尚未公告就編列預算,她質疑這樣偷跑的行徑更令人質疑這基金的正當性。林奕華認為,設置文化發展基金挹注文化產業發展,幫助藝文產業站穩腳步,她絕對舉雙手贊成,但文化部不但程序不完備、基金用途還可能包藏廣宣費,這讓外界難以信服。她也要求盡速公布辦法,同時也要求調整基金用途,讓基金預算運用能名實相符的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李永得部長(右)與立委林奕華在議場針對文化發展基金業務內容展開言辭交鋒。(記者 辛澎祥/攝)
▲李永得部長(右)與立委林奕華在議場針對文化發展基金業務內容展開言辭交鋒。(記者 辛澎祥/攝)

據了解,文化發展基金在文化部經過多年努力及立法院的議決下,也獲得行政院的同意於112年度預算程序設立,基金來源為2億5千萬元,其施政計畫重點則包括:辦理公共藝術相關計畫、傳統工藝與美術等購藏計畫,以及多元文化友善平權推動計畫等。而基金的用途則計有:文化發展及公共媒體辦理等相關支出、公共藝術辦理及推廣等相關支出、傳統工藝、美術等購藏支出與管理及總務支出等,都是文化發展基金的施行重點。

在今天的詢答中,多位委員仍關切金曲獎的獎項爭議的後續處理、故宮古文物毀損的處置情況與改善方案,以及政策性文化專案投資與文策院在輔助文化內容產業提昇,乃至影視音專案投資項目等,在文化部各與會列席主管的政策說明及業務解構下,詢答過程尚算平和。

針對文策院的職掌與預算執行,李永得部長(左)及文策院董事長彭俊亨(左二)與部屬局處首長進行備詢。(記者 辛澎祥/攝)
▲針對文策院的職掌與預算執行,李永得部長(左)及文策院董事長彭俊亨(左二)與部屬局處首長進行備詢。(記者 辛澎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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