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推「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 持續支持藝文產業 最高補助250萬元 8/16起申請

【記者 陳安婷/採訪報導】

疫情警戒降級後,仍有不少防疫措施限制、民眾參與藝文活動信心亦不足,面對未來疫情亦有諸多不確定性,文化部今(6)日推出「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方案,期盼以補助藝文產業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創作能量、人才培力等3方案,具體落實協助藝文產業「創作不中斷、人才不流失、數位再進化」,最高補助250萬元,並自8月16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疫情來襲藝文產業受創嚴重,尤其在場域限制下,藝文表演是演一場賠一場,藝文團隊只能選擇賠錢繼續演或乾脆不演,為了鼓勵藝文團體持續創作能量的發展,文化部將給予補助。

李永得部長說明「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方案。(記者 陳安婷/攝)
▲李永得部長說明「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方案。(記者 陳安婷/攝)

李永得部長強調,藝文紓困4.0補助自然人部分,已於7月26日截止申請,總計獲得自然人補助的人次達3萬多人,比去年紓困增加約2萬人,顯示今年疫情更加嚴峻。文化部理解藝文環境短期很難回復正常,因此繼藝文紓困4.0補助後,繼續推出「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預計匡列10億元,全力支持藝文團隊維持藝文能量。

此項方案,凡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的財團法人、社團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商號的藝文事業,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出版產業、電影電視製作、流行音樂、工藝、文創、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文化資產等,可針對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創作能量、人才培力等3個補助類別其中之一或整合提出申請。

文化部指出,有關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補助的內容,包含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傳統戲曲、陣頭、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者辦理實體、線上或虛實整合的售票或不售票展演;流行音樂線上直播售票演出、影視音虛實整合(擴增實境、虛擬實境、浮空投影、異地共演等)的展演活動。

創作能量補助內容,如視覺藝術創作及策展;表演藝術製作排練、劇本、曲目、舞碼創作、跨域實驗;書市擴展或作品數位化;電影長片、電視影集、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流行音樂內容等前期開發製作;博物館、社區營造、文化資產等的創新研發或推廣計畫等。

至於人才培力補助,則包含各藝文產業可進行專業開發、表演方法、行政管理、團體經營、實務訓練、做中學課程、工作坊、交流活動等人才培訓計畫,以支持藝文工作者具備充足能量持續面對未來。

文化部指出,每一事業或團體以補助一個計畫為原則,最高補助250萬元。補助項目包含創作及製作費、策展及展覽執行費、行銷推廣費、場地及設備租借費、排練及演出費、線上或串流平臺上架服務費用(攝錄影、票務處理行政費、網路傳輸費)、防疫相關支出(快篩、PCR檢測、防疫用品)、補助訓練津貼、講師費等。

文化部表示,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自8月16日上午9點起開放線上申請,申請期限至9月22日止。詳細申請須知請參閱「文化部文化藝術事業防疫及紓困振興專區」:https://www.moc.gov.tw/content_434.html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