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由於電影映演業受疫情影響嚴重,文化部將視同歇業進行紓困,除可透過目前適用各類型藝文事業的「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提供紓困外,文化部將於第二階段特別預算通過後,啟動「藝文紓困2.0」,其中將針對表演藝術、電影映演業、出版事業、音樂展演等受重大衝擊,導致營業額衰退50%以上或顯已無法持續營運的艱困事業,新增「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專案紓困措施。
該措施將依據行政院「千億挺就業」跨部會共同性原則,只要艱困事業不裁員、不放無薪假、不減薪超過兩成,就可補助員工薪資四成,每人每月上限2萬元,補助三個月,同時也補助一次性營運資金。文化部表示,紓困補助希優先照顧員工及其家庭,盼業者在紓困期間儘可能照顧員工。
文化部在「藝文紓困1.0」將藝文產業爭取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藝文紓困2.0」將新增開辦大型藝文事業納入經濟部「跨部會八千萬元以上大型融資保證提撥」。
有關部分映演業者要求政府下令歇業一事,文化部表示目前各場館相關防疫措施皆應配合指揮中心公布指引辦理,地方政府也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管制相關集會活動。雖然指揮中心因應指引是對室內100人之公眾集會做風險評估,但這對映演業者等同營業困難,因此將映演業視同受疫情重大衝擊而無法營運來專案提供紓困。
文化部已將映演業納入藝文艱困事業紓困方案予以支持,疫情過後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將國片排片率由目前10%逐年提升,3年內提升至20%;且未來2-3年定期協商振興國片市場,若產製量低於一定比率,可於次年度重新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