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實地查核販售蝶豆花產品 全數合法使用

【記者   葉大方/採訪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為了解關蝶豆花原料使用疑慮,實地查核轄內連鎖及非連鎖飲冰品業者、一般餐廳及大賣場共計134家,其中6家業者販售的產品,均作為天然色素合法使用。但是強調,蝶豆花非屬傳統性食品原料,僅可作為天然食用色素使用,應以達染色目的最小使用量,不得作為一般食品原料使用。

▲新北市衛生局實地查核轄內連鎖及非連鎖飲冰品業者、一般餐廳及大賣場共計134家。〈圖   /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指出,目前蝶豆花尚未完成安全性評估,業者若違反規定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9款暨同法第44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

▲新北市衛生局實地查核餐飲業販售蝶豆花產品,全數合法使用。〈圖   /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說明此次實地查核情形如下,6家使用蝶豆花的業者中,有4家飲冰品業者「MOYAI」、「琪琪咖啡」、「斜角巷」及「日出茶太」販售之「藍鑽鳳梨、蝶豆花雪碧、蝶豆花多多、北極光、晨曦及極光鮮檸凍飲」飲品,及2家餐飲業者「甘釜京韓日燒肉料理專門店」及「MILKBOXES餓貓等一下」販售的「生食干貝、蝶豆花飯及蝶豆花茶」等共9項產品,都僅作為天然色素調色使用,沒有發現將蝶豆花直接供食材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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