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逯小兵/採訪報導】
農曆新年即將到來,民眾到新北漁港走春,安全不放假!新北市政府101年針對漁港安全發布公告,禁止私自在漁港燃放鞭炮、放天燈或生火烤肉;108年亦公告本市11處漁港垂釣區,提供合法、安全的垂釣空間。市府呼籲市民,漁港不生火不放炮,垂釣安全要顧好,避免「牛」年不利。
新北市漁產豐富,漁港景色優美,無論是大啖萬里蟹、細嚐貢寮鮑,還是迎日出、看夕陽或賞夜景,在新北漁港通通找得到!農曆春節將至,民眾到新北漁港遊玩要注重要安全,市府101年公告「為維護本市漁港安全及環境衛生訂定管理事項」,明定漁港區域內未經申請,嚴禁燃放鞭炮、施放天燈及生火烤肉等行為,違反者將依漁港法第21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漁港的安全需要大家一起守護。
漁業處長張麗珍表示,春節過年,提醒民眾出遊玩特別注意安全,到漁港拍照打卡吃海鮮,切勿攜帶危險物品或火燭,共同維持漁港環境。過年期間想試手氣的釣友,可到淡水第二、六塊厝、後厝、草里、水尾、野柳、深澳、水湳洞、和美、澳仔及福隆等11處漁港垂釣區,港內皆有垂釣位置告示牌,享受釣魚之趣。
漁業處呼籲,民眾釣魚請到合法安全區域垂釣,維護你我安全。此外,疫情期間出遊也請民眾注意個人防疫措施,勤洗手、戴口罩,一起過個平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