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下修18歲可擔任公司發起人 首場說明會2/9登場

【記者 陳揚蓁/採訪報導】

為了接軌世界主要國家立法例,以及促進青少年獨立自主發展,今年度民法將成人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年滿18歲即可擔任公司發起人及董事等職務。新北市政府經發局將於2月9日起陸續推出相關課程,釐清公司的設立型態、細節及注意事項,歡迎有志參與公司經營者,踴躍報名參加。

經發局長何怡明指出,新北市為工商首都,境內公司商業及工廠家數近30萬家,新北市青壯年人口比例為 73.5%,均高居全國第一。依公司法規定完全行為能力人才可擔任公司發起人及董事,今年度修法後,年滿18歲就可以經營公司。經發局為加強年輕人對於創業、稅務以及法務上的知識,火速推出相關課程,協助年輕人在成為「老闆」之前可以先了解有哪些應承擔的權利義務以及風險,穩健踏出創業之路,培育更多人才紅利在新北深耕,再創產業經濟高峰。

經發局為加強年輕人對於創業、稅務以及法務上的知識,火速推出相關課程,協助年輕人在成為「老闆」之前可以先了解有哪些應承擔的權利義務以及風險
▲經發局為加強年輕人對於創業、稅務以及法務上的知識,火速推出相關課程以協助年輕人。(圖/經發局提供)

經發局表示,新北市擁有約400萬的人口,民法成人年齡下修後,新增7萬多人有機會成為公司的經營者,約佔新北市總人口的2%。依據不同的經營類型、法律責任、股東人數組成等,組織型態可區分為公司及商號,經發局將邀請擁有律師及會計師雙師證照的專業講師,與新北市年輕人一起探討:「滿18歲後可以開公司?要家長同意?需要負擔什麼責任?」、「開公司要注意那些風險?」、「開公司還是行號,傻傻分不清楚」,教導創業新手必知訊息,千萬不要錯過。

首場說明會將攜手青年局,於2月9日18:30~20:30新北創力坊登場,開放50人報名參加,詳情請至「來趣新北金發局」粉絲專頁查詢。第二場預計在2月23日14:00-16:00在「寶高智慧產業園區數位基地」舉辦,詳情請持續關注「來趣新北金發局」及「新北市政府青年事務委員會」粉絲專頁後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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