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中條文,是否有箝制言論自由一事,引發外界高度關切,NCC14日表示,網際網路是自由、開放、創新,不可能以戒嚴方式管制,該草案也未涉及言論審查。
NCC指出,面對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崛起,以及服務提供者本身跨境、跨產業與多元商業模式等特性所帶來的挑戰,NCC自108年開始著手研擬該草案。草案主軸著重於如何提升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健全環境、保障我國消費者權益、帶動本土內容產業發展及確保整體視聽服務產業的公平競爭。
而該草案所定義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是如Netflix、Line TV等串流影音平台服務事業,排除以使用者分享為主的社群平台,如Youtube、Facebook等。故將該草案與網路管制畫上等號,實屬誤解。
NCC強調,該草案目前仍在研議中,歷經多次學者專家及產業界諮詢會議,並舉辦兩次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對於該草案如有任何問題,皆可向該會表達意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而造成閱聽大眾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