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為配合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在行政院及交通部的指導與支持下,臺鐵局積極於公有建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已頗有成效,並為資產活化開創另一新契機。
為落實再生能源政策,臺鐵局近年已於新建或增建、改建之車站建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如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沿線10車站、基隆、屏東、新城等站,且為挹注營收,亦陸續推動公有建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
臺鐵局表示,自106年度陸續辦理經管建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招標案件迄今,已招標設置完成的有南部地區─潮州車輛基地、東部地區─花蓮工務段倉庫、花蓮電務段倉庫、花蓮機廠檢修工場、附業營運中心臺東工作站暨臺東站行李房聯合大樓及花蓮電力段大樓等建物屋頂,設置容量約6.25MW。
另外,已招標完成並簽約刻設置中含東部地區─臺東機務分段維修車庫、臺東車站周邊建物與設置光電風雨棚架及南部地區─高雄機廠(潮州新廠)等建物屋頂,設置容量約6.9MW;另北部地區─七堵調車場檢修車庫建物屋頂刻與廠商辦理簽約程序中,設置容量約4MW,前述設置總容量約17.15MW(百萬瓦)。
再生能源推動為國家重要政策之一,亦是使環境永續經營之手段,臺鐵局將於確保安全之原則下,持續推動經管公有建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