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西打變質 新北責令14日12時前下架

【記者   葉大方/採訪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今天下午表示,大西洋飲料公司生產的國民汽水「蘋果西打」2公升寶特瓶裝產品,今證實9月28日前製造的產品出現變質、異物沉澱情形,已責令大西洋公司於14日中午12時前全面下架,若於14日下午1時起查獲各通路仍有販售違規產品,將依法處辦。

▲新北市衛生局派員抽驗大西洋公司蘋果西打情形一。〈照片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同時,衛生局指出,大西洋公司於9月雖已通知下游通路商回收問題產品,但未向新北市衛生局主動通報,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將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有關大西洋公司製售寶特瓶裝之「蘋果西打〈2000mL〉」產品,經民眾購入發現有變質、異物沉澱情形,經衛生局11月12日至該公司臺北營業所抽驗該產品6件製造日期107年7月9日至9月27日檢驗衛生標準、酵母菌、黴菌及異物。

衛生局於12日約談大西洋公司及查閱客訴紀錄,該公司於今年7月底陸續接獲122件民眾客訴案內產品,經廠方分析調查可能是該生產線機械故障所致,已於9月28日暫停該生產線,但是該公司尚難排除9月28日前製造之案內產品無安全疑慮,因此責令該公司於11月14日中午12時前全面下架9月28日前製造之寶特瓶裝「蘋果西打〈2000mL〉」產品,倘於11月14日13時起查獲各通路仍有販售違規產品,將依法處辦。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大西洋公司蘋果西打情形二。〈照片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指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如購買案內產品之製造日期為107年9月28日前者,可持購買發票及未開封亦未過期之案內產品至各通路辦理換貨,若無發票或需辦理退費者,則可撥打大西洋公司客服專線0800-241-548及(02)29820061(10線),由該公司指派專人辦理退貨或退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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