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安婷/採訪報導】
受疫情影響,演藝團隊生計難過,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升級推出「表演藝術相挺PLUS」四大紓困措施,其中,「2021表演藝術紓困計畫」從6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申請,只要是臺中市立案演藝團體皆可提出申請,也鼓勵團隊在疫情期間持續累積創作能量,預計7月底公布審核結果。
文化局表示,臺中市品牌演藝團隊因疫情影響,5-6月取消或延期超過190場活動,藝文工作者的生計也面臨難題。因此,文化局5月推出藝文紓困措施,包含「紓困徵件」、「場館免費」、「放寬期程」及「諮詢平臺」四大措施。第一波核定的計畫可因應疫情調整為線上或戶外形式,第二波提案內容則以強化創作量能為主,例如樂譜創作、劇本編寫、舞碼創作、技藝傳承、教案研發、講座課程、研習課程、出版或攝錄影等。
第二波紓困計畫於6月1日至6月30日收件,本市立案演藝團體每團可提出1案,每案最高核定新臺幣20萬元。計劃書除了基本項目外,也須團隊說明受疫情衝擊的影響及營運面臨的困難,比如演出取消或延期之票房或製作成本損失、營收下降導致薪資發放困難或難以支付場租或設備租金等。
同時,為了降低團隊執行前期的負擔,第一期款的撥款比例達80%,相關申請資料可於期限內寄送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預定7月底公布審核結果。
文化局指出,文化局也推出其他三項藝文紓困措施,包含「場館免費」、「放寬期程」和「諮詢平臺」,協助團隊在疫情解封後,執行計畫時更有彈性和空間。相關問題可透過「臺中市政府演藝團體平台TCGPA」line官方帳號,獲知文化部和文化局最新的藝文紓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