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電視台新聞畫面傳送不實疫情 NCC籲網路強化自律機制

【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日前網路上先後有三立及台視等電視新聞畫面,標題或字幕遭惡意變造,移花接木各類新冠肺炎不實疫情,為避免假訊息之傳播,妨礙防疫工作或誤導民眾、造成社會恐慌,NCC 2日呼籲並要求ISP業者及社群媒體應注意法遵,強化自律機制;對於無端遭假訊息騷擾的電視台,NCC建議業者儘速澄清,以維護公司形象,並請電視台檢具事證向檢調機關報案說明,防治疫情假訊息。

值此疫情險峻之際,NCC對於多數廣電媒體配合播送指定防疫訊息及發揮高度自律予以肯定,但對於利用網路變造廣電新聞內容心存不軌者予以高度譴責,檢調機關也已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處置中,該法條規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各家新聞台的新聞處理,追求真實為原則,避免衍生爭議。(記者 辛澎祥/攝)

對於刻意製造抹黑煽動者藉由網路及資訊科技,散播不實疫情訊息,意圖使社會大眾誤解、恐慌,以達成其影響社會安定等特定目的情事,NCC呼籲ISP業者及社群媒體應注意法遵,發揮自律精神,並強化網路訊息之事實查核及自律機制,並於近日邀請網路平台業者到會座談溝通,建立值得信賴的健康數位環境。該會亦正研析以數位科技防制散播假訊息之可能性,如封鎖惡意傳遞者IP,或就ISP使用我國電信IDC者請其配合妥處,藉由網路層措施防制假訊息擴張。

NCC強調對於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刊載違法或不當內容,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前已訂定「網際網路內容管理基本規範及分工原則」,管理方式比照實體社會,由各法令規定之主管機關依權責處理,而國際民主國家的作法,則為主動發布訊息、確實查證、提升媒體素養、及多方利害關係人參與治理模式進行處理,以避免不實訊息散布對國家社會安全造成傷害,透過跨部會共同防制假訊息。

▲NCC呼籲遭到非法變造畫面的電視台,需釐清真相,呈現事實。(記者 辛澎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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