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廣告加註警語 媒體責任 新北市政府與通路平台緊密合作彰顯效益

【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食品、化粧品常誆稱具有療效吸引消費者猛掏腰包。一名癌症患者甚至因此放棄正統醫療,肇使病情迅速惡化而後悔不已。新北市衛生局鑒於違規廣告及消費爭議案件遽增,率先推動廣告平臺業者於廣告時加註「本產品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醒語,得到東森、富邦MOMO、VIVA、天良台,以及安美諾、廣生堂廣告商熱烈響應,17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彰顯共同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決心。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林奇宏(左三)率市府一級主管與平台商,為廣告產品加註警語政策展現登高一呼氣勢。

衛生局長林奇宏指出,近3年違規廣告平臺以電視媒體高居首位,佔5成以上。分析違規廣告的內容,近5成的食品廣告,宣稱產品具瘦身美容、壯陽等誇張、易生誤解的違規內容,另近3成的化粧品廣告,則宣稱產品可除皺、生髮等虛偽誇大功效,甚至還有一般商品偽裝成醫療產品,欺騙消費者相信產品具有醫療效能,不僅讓消費者誤解衍生消費爭議事件,更嚴重誤導疾病患者,發生延誤就醫的危險,業者也因觸犯法規,面臨聲譽損傷等問題。

林奇宏表示,由於電視廣告對消費者正確認知商品功能的影響甚廣,在與多位專家學者討論並透過「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協助,得到各主要電視購物頻道及廣告商共襄盛舉,於電視廣告中標註「本產品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醒語,提醒消費者正確認知商品功能,一同維護消費者健康及廣告安全。未來期盼更多傳播媒體與廣告商能自主標註醒語,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市府消保官也舉消費爭議實例表示,曾有民眾申訴看電視廣告買了影射壯陽功能的龜鹿產品,沒效果請求退貨被拒;也有民眾陳情因肢體障礙誤信電視購物頻道花了2萬多買了標榜有復健功能的遠紅外線機器,但用了2年多沒有效果,如今申訴無門。

甚至一名鼻咽癌第3期的患者,輕信廣告中見證人的現身說法,竟放棄正統醫療而改吃保健食品,以致貽誤病情,彌留時還後悔相信不實廣告,無法多陪家人幾年。消保官表示,如果能在廣告的同時標註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的醒語,可以有效避免消費爭議或家庭悲劇的發生,深具實益。

除了在廣告平臺加註警語,衛生局為提升業者法規知能,7月至9月間將舉辦13場法規講習。另因食品、化粧品法規已修法,針對違規廣告加重裁罰,衛生局也製作「食品及化粧品廣告自主檢核表」協助廣告商於刊播前自我檢核廣告內容是否符合法規,以促使廣告商自律及守法,歡迎業者上衛生局網站 https://www.health.ntpc.gov.tw/content/?parent_id=203420 下載檢核表使用。

多家產品供應商與電視平台商,在出席新聞發佈會上一致表達對廣告加註警語的支持,並從即日起在電視購物與廣告畫面上打上警語,以具體告知民眾在選擇購物時能理性看待,且配合優良廠商在推動合法物品行銷時,重視認證有公信力的資訊,避免因資訊不足且錯誤使用後帶來身心傷害。

衛生局長林奇宏(中)與優良廠商天良生物科技資深經理王逸宏(右)及無店舖零售公會祕書長許生忠,全力推動電視購物廣告加註警語政策。

中華民國無店舖零售商業同業公會祕書長許生忠表示,多家產品商與購物平台商能夠展現魄力,配合新北市政府的執法政策,在產品廣告影片中加註警語,避免誤導民眾在消費與購物時的正確判斷,此等共識也是社會進步的表徵,值得大力全面推廣。天良生物科技資深經理王逸宏指出,天良電視台很早就在廣告資訊影片上加註警語,未來會全面性配合政府與公會政策,落實此一資訊告知的服務,以創造民眾建全環境與健康人生。

全體產官學業界出席政策說明會,表達具體支持與配合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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