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播 新播 重播到增播 NCC新規定處理原則 業界反應不一

【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會議於2月27日通過「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審查辦法」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修正草案,為提升消費者權益,並避免首播節目老舊,此外修正草案主要規劃首播節目以不超過新播之日起5年內為原則,並要求以促進高畫質內容產製及提升視聽傳播環境發展。

NCC表示,目前衛星廣播電視申設、評鑑、換照審查辦法規定,新播節目係指該節目在各視聽播送平臺第1次播出,首播節目係指該節目在該頻道第1次播出。有鑑於外界認為首播率定義應該更進一步修正,避免頻道業者大量放送老舊節目一節,NCC因此針對衛星頻道首播節目播映年限進行調查,並依照調查結果規劃修正草案,未來首播定義修正為「係指該節目在該頻道第1次播出者,但首播之節目以不超過新播之日起5年內為原則。」

▲NCC副主委翁柏宗強調新播與首播認定,是從公共收視平台的規劃界定為基礎。(記者 辛澎祥/攝)

此外,為配合NCC有線電視產業高畫質政策,申設、評鑑、換照審查辦法修正草案中,也明訂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應提報播出畫質,並應註明解析度規格,正式將頻道畫質列為營運計畫應載事項,並納入審查之重要參考。其他修正事項尚包括:增訂個別諮詢委員與全體諮詢會議評分基準、納入本會委員會議審查標準,並配合行政院智慧政府政策,將線上申辦系統納入修正草案。NCC後續將依法規修訂程序辦理法規草案預告及召開公開說明會,以廣泛蒐集意見,作為後續法規修訂之重要依據。

一般認為,有線電視重播率高乃是屬性使然,是媒體發展之必然,同時有些衛星頻道更是以播出精典老片為號召,在首播與新播的規範上顯然也沒有必然之關係。當NCC以規定做為首播節目之定義,卻讓以播中外電影為營運主體的電影頻道業者遭到衝擊,在節目管理與自製節目比例的規定實施修正後,業者將如何遵循現有節目製播節目,從首播到新播,甚至重播與增播,問題不一而足,認定與配合執行上意見很多,難以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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