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查獲網售進口標示不全寵物食品

【記者  葉大方/採訪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接獲民眾檢舉查獲兩起網路平台販賣進口寵物食品未申辦及標示不全食品,已要求兩家網購平台賣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正者,最高可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在網路上為家中毛寶貝購買寵物食品,可自行上網查詢寵物食品是否合法。〈圖片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長陳淵泉表示,這兩起民眾檢舉案,一起為消費者在知名網路購物平台購買寵物食品〈離胺酸〉給家裡的貓當保健食品,取貨後發現寵物食品的容器、包裝和說明書上都沒有標示完整,原包裝也沒有標示給寵物食用。

同時,該店家竟將人食用的保健食品當做寵物食品販賣而且還告訴消費者如何使用及用量,這位賣家在賣場還有賣四種人食用的健康食品,也宣稱可以供犬、貓食用。

另一個是賣家在國外平行輸入一瓶犬用保健食品要給家中毛寶貝保養關節,但這位賣家在網路平台表示因為購入一瓶太大罐,家中毛寶貝在有效期限內吃不完,所以想分裝分售給網路消費者。

陳淵泉指出,這兩起寵物食品業者在販賣國外平行輸入的寵物食品時都沒有向「農委會寵物食品網申報網」申報,而且也沒有在寵物食品的容器或包裝上完整標示,已要求這兩間網路店家限期改正或將該產品下架,以避免廣告不實、誇張或讓消費者產生誤解的情形。

他強調,網路購物的普及性使民眾越來越容易在網路平台上進行買賣行為,但往往購入後才發現未標示完整,業者進口時應注意食品申報及標示相關規範,國人可至農委會寵物食品網申報網查詢,即可獲得公開透明的資訊。

並且在網路上為家中毛寶貝購買寵物食品時,可先看外包裝是否有中文標示品名及重量、產品的內容物是否有標明主要原料、添加物、營養成分含量、國內製造的加工業者公司名稱、地址及電話。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