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NCC 29日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強調維護網路言論自由、促進資訊自由流通,對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課予相關責任及義務,以保障數位環境之安全。草案預計11章,至於草案條文將在該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完成法制作業後再行將草案全文上刊該會網站,並接續辦理公開意見徵詢程序,聽取各界意見。
NCC表示,網際網路改變了全球產業秩序與社會溝通模式,已成為現今主要傳播媒介,網路傳播需要透過一連串「中介者」以傳遞及接收資訊,網路中介者在內容匯聚、散布及獲取上扮演的關鍵角色,使其成為近來世界各國法制研議規管的焦點。
NCC說明,數通法草案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草案等國際相關法制規範,以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為規範對象,並以自律先行,強化規管對象之義務及資訊透明度,並加入他律、法律等公私協力概念與作為,以彰顯多方參與的網際網路治理精神。該草案共11章,規範要項包括:基本權利維護、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之免責要件、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之義務、線上平臺及指定線上平臺之義務、公私協力合作、專責機構之設立及相關罰則等。
NCC強調,針對各界關切網路內容之處理,網路世界為實體社會之延伸,由政府各部門依其權責及主管法令規範處理,數通法草案介接各部會實體作用法,如網路出現違法內容,各法律之中央主管機關得經法院程序後始得限制該違法資訊。NCC解釋,數通法草案主要涵蓋中介服務提供者資訊揭露、提出透明度報告、通知及回應等相關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