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委員會議通過「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草案 為電信管理法施行向前邁進

【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今(18)日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草案,該草案之訂定,係著重適用電信管理法架構下頻率出租、共用及共享等彈性運用之頻率核配及使用管理需求,提升法規明確性,並力求調和電信法既有實務運作與電信管理法架構需求。

NCC說明,該草案基本架構,主要涵括無線電頻率核配與使用管理、頻率使用證明之核發與變更,以及頻率彈性使用重點所在之「電信事業頻率使用管理(含頻率提供使用及共用)」、「共享頻率之管理原則」、「共享頻率資料庫管理機構之規範及應遵守事項」及「頻率使用干擾處理」等事項。

▲電信法修正將對傳播與媒體的整合管理,邁向新的境界。(記者 辛澎祥/攝)

該草案源自電信管理法就頻率管理、電信事業申請頻率、電信事業申請頻率提供使用(即租用)及共用,以及頻率共享等事項所為授權而訂定,體現電信管理法重要特色之一「頻率彈性使用」的實踐規範。該草案日後實施,為未來5G商轉與物聯網結合等注入智慧車、智慧家庭、智慧交通等更多智慧生活層面所倚賴各式彈性化頻率運用,奠下法規治理基礎。

NCC強調,無線電頻率為全民所有之珍稀資源,為數位匯流國際趨勢下發展行動寬頻網路之重要憑藉,電信管理法已賦予相關頻率彈性使用原則,該草案之訂定,為其實現進一步向前推進。NCC未來將辦理草案預告60日,徵詢各界意見,並於期間辦理公開說明會,俾期法規訂定更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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