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行動寬頻業務技術規範2草案 朝完備5G商轉邁進

【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通過「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草案及「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寬頻終端設備技術規範」草案。二草案之內容係與3GPP等國際技術規定接軌,配合目前NCC刻正進行之首波5G頻段釋照競價,為日後業者建設5G網路及民眾使用5G手機等5G行動通信建設及商轉作技術把關。

▲國內外電信業者對台灣5G的未來商轉,抱持關注與期待態度。(記者 辛澎祥/攝)

NCC表示,此二種技術規範之訂定,除主要於電波、電信等介面為民眾把關,亦可望引導國內5G相關設備製造產業加速發展,與國際先進國家齊頭並進,創造科技生活便利性。近期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上該二技術規範預告,並蒐集外界意見研析修正,俾使完善。

NCC說明,5G服務將於明年上路,行動通信業者於5G頻段釋照競價得標後,將著手進行5G基地臺建設,消費者繼而將使用5G手機。基於維護電波秩序及保障消費者權益,依電信法第42條及第50條規定,手機(屬電信終端設備)及基地臺射頻設備均應符合NCC訂定之技術規範,並經審驗合格,始得販賣供民眾使用及供業者設置基地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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