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NCC 於25日委員會議,以附附款通過遠傳電信投資亞太電信新臺幣50億元,取得11.58%股份及一席董事案。兩家公司基於3.5GHz頻率共用之策略合作,預期亞太電信將藉此活化相關資金運用,以參與5G市場競爭。
本案係今年3月3日第953次委員會議附附款通過之3.5GHz頻段共頻共網合作案之延續,NCC特別關注兩家業者於該案之附款及承諾事項之辦理情形,並於審查階段要求兩家業者確實就網路獨立控管部分定期開會,同時針對偏遠地區之基地臺建置亦要求提前於今年底前完成,以期有效提升偏遠地區5G訊號涵蓋,進而縮短數位落差。
NCC表示,另為確保遠傳電信不會藉由持有亞太電信股份及一席董事影響其營運,附加負擔要求亞太電信於本案核准後5年內,於每年7月1日前提供該公司歷次股東會會議紀錄與歷次董事會會議紀錄,送交該會備查,以利該會適時監理。
NCC強調,本件電信事業間相互投資案為電信管理法通過後之首例,有其指標意義。NCC除期盼藉由本案加速亞太電信進入5G市場,活絡5G整體競爭,並鼓勵各業者持續投入建設、導入新技術,及各種跨域創新服務,以提供國人優質5G行動寬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