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許可中天電視負責人及章程變更

【記者 辛澎祥/採訪報導】

NCC於11日委員會議決議,依衛廣法規定許可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董事長、董事及總經理)及章程變更,因執照所載內容變更,並換發該公司所屬「中天綜合台」、「中天娛樂台」衛廣事業執照。

NCC表示,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因原董事長、董事及總經理於109年辭任,爰依相關規定向該會申請負責人變更並換發衛廣執照。案經該會多次委員會議審議,並有擬任人到會陳述意見。審理期間,為強化公司治理,該會曾建議中天公司董事會納入非集團成員,經中天公司修改章程(按原3位董事1位監察人調整為5位董事1位監察人)暨訂定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更換人選,該公司董事會至少有1名具傳播背景或產業經驗者之自然人董事。經該會審查,本次變更尚符合98年該公司負責人變更附款及相關法令要求。

中天電視負責人及章程變更,獲NCC許可。(圖/中天電視 提供)
▲中天電視負責人及章程變更,獲NCC許可。(圖/中天電視 提供)

NCC說明,為敦促該公司所屬衛廣事業依法營運,本次許可該公司負責人變更,同時行政指導各該負責人應依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執行職務、負相關法律責任,此外,並應協助該公司所屬「中天綜合台」、「中天娛樂台」落實營運計畫暨該會相關監理措施要求。

NCC強調,該會對衛廣事業負責人之監理,係依衛廣法第10、15、16條及衛廣事業負責人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並盼各業管事業負責人均能敦促所屬頻道落實法遵要求與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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