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撰述/游文玫】
你知道拍賣會競價的遊戲規則是什麼?在實際商業的拍賣會上,是否因為某些種類的拍品,而有不同的拍賣方式呢?當你中意某件拍品時,如何來競價才能拍到心儀的拍品呢?拍賣(Auction)是一種有趣的交易形式,翻開《辭海》對於拍賣的定義,拍賣也稱競買,是商業中的一種買賣方式,賣方把商品賣給出價最高的人。然而,在一場拍賣會中所謂的「出價最高的人」,究竟是如何產生的呢?
拍賣的「三個基本特點」與「五種競價模式」
綜觀拍賣會的舉行必須具備三個基本特點,首先是拍賣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買主,第二是拍賣必須有不斷變動的價格,第三是拍賣必須有公開競爭的行為。從以上三個基本特點我們可以歸納出「競價行為」是拍賣會運行的關鍵。自從拍賣交易模式誕生以來,拍賣競價方式就一直處在發展中,傳統拍賣業採用最多的拍賣方式是英格蘭式拍賣和荷蘭式拍賣。隨著拍賣理論的不斷推出,經濟學家們又陸續提出了兩種密封競價的拍賣方式,即第一價格密封拍賣和第二價格密封拍賣。2020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史丹佛大學經濟學家威爾森(Robert B. Wilson)與米格羅姆(Paul Milgrom),發明一種全新的拍賣方式,稱之為同步多輪拍賣制度。
競價模式一:英格蘭式拍賣,拍賣官報價由低往高
羅馬時期為近現代拍賣奠定了基礎,構造輪廓、開創組織、確立模式、創制法規、積累經驗,是商業拍賣的源泉和鼻祖。就連英文「Auction」(拍賣)一詞,也直接來源於拉丁詞語,其意思均為「增加」,因此推測羅馬拍賣是「增價拍賣」方式的起始和雛形。「增價拍賣」或「升價拍賣」,我們稱之為「英格蘭式拍賣法」(English auctions),是最常見的拍賣方式,競買者出價由低價往上疊加,一種價格上行的報價方式,拍賣中,競買者可多次重覆不斷地提高自己的出價,直到場上出現最高出價者,那麼出價最高的競買人將支付他舉牌所出的價格,並得到拍品。
英格蘭式的拍賣中,增價幅度一般均會按拍賣公司在拍賣前公布的拍品競價增漲金額幅度進行,即所謂的「競價階梯」。拍賣官在報出起拍價之後,就會按競價階梯作為加價幅度的依據,直到剩下最高應價的買主,拍品價格開低走高,且無上限。例如一幅油畫起拍價100萬,增價幅度以10萬元為競價階梯,現場有3位競買人,第一位買家應價後,第二位買家加價至110萬,第三位買家又加價至120萬,接著第一、二位競買人又陸續加價130萬、140萬,第三位買家勢在必得又舉牌加價到150萬,最終拍賣官以150萬落槌,由第三位買家得標。得標的買家需支付150萬落槌價再加上服務費,即稱為成交價。
使用英格蘭式拍賣法有利於拍賣官活躍場上的競價氣氛,對於文物和藝術品、珍稀物品及財產權利來講,使用英格蘭式拍賣能夠使具有極高收藏價值、觀賞價值、研究價值的拍品,進一步得到增值,英格蘭式拍賣適用性強,是最常見的拍賣方式。
競價模式二:荷蘭式拍賣法,拍賣官報價由高往低
荷蘭式拍賣(Dutch auctions),創始於荷蘭的鬱金香拍賣場而得名,又稱「降價拍賣」,是一種價格下行的拍賣方式。荷蘭式拍賣模式最大的優點在於成交過程迅速,特別是易腐爛變質或難於久存且有一定數量的商品,如花卉、果蔬、鮮魚等最為適用。拍賣時,由拍賣官先報出拍品的最高價,然後逐步降低,直降到有一位競買人最先應價,即落槌成交,並以當前的應價金額拍得物品。
荷蘭式拍賣除了上述人工拍賣方式之外,另發展電子鐘拍賣模式,所謂電子鐘拍賣是指由電腦自動控制的報價系統(亦稱拍賣鐘)來替代拍賣官的報價。拍賣時,拍賣鐘顯示出拍品的最高價格,讓競買人按鈕應價,凡無人應價時,則拍賣鐘指針逆時旋轉,表示遞減降價,直到有人按動電鈕使其停轉表示購買為止。凡遇兩個以上買家應價時,則拍賣鐘指針順時旋轉,表示遞增加價,直到剩下最後一人按鈕使其停止,代表成交。
競價模式三:第一價格密封拍賣法,得標者支付最高價
密封競價拍賣,又稱投標式拍賣,是指買家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報價單密封後投入標箱由拍賣單位統一開標,按照「價高者得」的規則,來決定得標者的一種拍賣方式。若出現同等報價時則以投標在先(或者編號在前)者得標的原則,以決定最後得標者。根據拍賣規則的不同,密封式拍賣可以分為「第一價格密封拍賣」和「第二價格密封拍賣」。
「第一價格密封拍賣」(First-price sealed-bid auctions)是買家填寫投標金額後密封,投標者只能出價一次,開標結果由填寫最高價者得標,並依所填價格付款。第一價格密封拍賣打破了地點、空間的限制,節約人力、物力、財力,較適於數量較大的同一種標的拍賣,也適合數量少、影響大且價值高的標的,例如土地、公共工程的競標上。
模式四:第二價格密封拍賣法,得標者支付次高價
由出價最高者得標,但得標者僅需支付次高價的拍賣法稱為「第二價格密封拍賣」(Second-price sealed-bid auctions),此種拍賣方法在拍賣進行時通常不會透露最高價競標者所填寫的價錢,以避免有心人士惡意縮小最高價與次高價的差距,不過競標價者想出價幾次都行。第二價格密封拍賣又稱為「維克里拍賣」,是199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威廉•維克里(William Vickrey﹚所提出,其經濟學邏輯是基本假設參與買家會將自己對標的物的真實評價反映在其出價中,而不會故意亂出價。
「第二價格密封拍賣」的操作方式是買家們向拍賣公司遞交密封的出價單,拍賣公司按各個標價的高低排序,最後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宣布標價,由出價最高的買家勝出贏得標的,但僅需支付次高價格。舉例來說,有三位買家參加拍賣,各自將報價密封後交給拍賣公司。A、B和C對拍賣物品的出價分別為90萬元、80萬元和70萬元,由於A出價最高所以贏得了拍賣,但他只需支付80萬元,而不是自己出價的90萬元。這種拍賣方式的最大優勢是鼓勵買家如實報價。不過這種拍賣制度存在著缺陷,風險在於可能有買家故意開出巨額的價錢,使其他競爭者無法得標,所以實務上此種拍賣方法不常採用。
競價模式五:同步多輪拍賣制度,打破「贏家詛咒」
當今各國政府對於通訊頻譜的標售成為各方矚目的焦點,在電信頻譜執照標售的過程中,由於各家電信廠商認為贏者通吃,在競標過程中出價的價格往往高於頻譜的隱含價值,最後得標者雖然贏得標案,卻形成「贏家的詛咒」(Winner’s curse)。得標廠商不堪虧損,可能將高額競標成本轉嫁予消費者,讓通訊成本大幅上揚。2020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烕爾森和米格羅姆發明一種全新的拍賣方式,稱之為「同步多輪拍賣制度」(SMRA,Simultaneous multi-round auctions),拍賣模式是以低價起拍,並同時拍賣多張執照,直到各張執照沒有出現更高價時,才同時結束多張執照的拍賣。由於在拍賣過程中,廠商可以自由轉換目標選擇對那一張執照增價,因此不會產生高額得標,贏家反而吃虧的情形。
游文玫說故事:拍賣官如何善用拍賣競價模式
以往藝術品拍賣會,均是採用升價拍賣也就是英格蘭式拍賣,從未有機會嘗試荷蘭式價降拍賣。在本人主持拍賣會的經驗中,就曾經在一場拍賣會中,交互運用英格蘭式拍賣法與荷蘭式拍賣法,靈活調度完成使命。
猶記得是一場同一收藏家專題,藏家是一位剛過世的老先生,他的子女平時都住在美國,特別返台想把父親的收藏全部拍賣。那場收藏家專題有將近40件的拍品,由於收藏品並非市場所追逐的知名藝術家,買家興趣缺缺,突然間,拍賣公司老闆透過工作人員遞了一張字條給我,上面寫了幾個字:「無論如何,全部拍出,一件不留。」哇…接到這張字條,我迅速思考,如果競價是採英格蘭式遞增拍賣,在買家們不是很認同、很喜歡的拍品情況下,這場專題的拍品大多會流拍,那麼到底要用什麼辦法才能夠一件不留呢?靈機一動就想到了英格蘭式增價拍賣與荷蘭式價降拍賣交互運用的方法。隨後向現場的買家們宣布這場專題的競價規則後,拍賣先採英格蘭式增價拍賣,若無人應價,則轉改為荷蘭式價降拍賣。
譬如某件拍品起拍價是2萬元,若有買家應價2萬元,那就進行英格蘭式增價拍賣,拍賣官繼續預告下一口價是25,000,一直到場上出現最高價落槌;若拍賣官報出起拍價2萬,現場卻無任何買家應價2萬元,那就改採行荷蘭式降價拍賣,拍賣官預告下一口價是18,000、16,000、14,000…,直到有買家應價為止。在機敏運用拍賣競價模式的策略下,該專題拍品果真全部順利拍出去,完成「一件不留」的超級任務,這是拍賣官的挑戰,也是善用競價規則的智慧。
(本文作者為中華文物藝術拍賣協會理事長/藝術品拍賣官/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秘書長)
相關連結:拍賣由來從古話今 拍賣會拍什麼?
相關連結:台灣藝術拍賣產業 起伏跌宕中勇於前行